【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
立法院昨(23)日協商保險法修正案,針對兒童保單新規範達成共識,從現行14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給付上限200萬元,改為15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給付無效,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費。新的兒童保單,未來保費將有調降空間。

這項修正案完成協商後,預計最快明年1月初有機會進入三讀。

兒童保單問題爭議多年,但立委對是否應全面禁止兒童保單死亡給付的意見相當紛歧。為使修正案儘速完成立法,立法院昨天進行法案協商,針對協商版本達成共識,後續將進行二、三讀程序。

據了解,協商版本內容,跟6月初財委會審查通過的版本大致相同,僅針對「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」的文字修正。

現行保險法第107條規定,14歲以下兒童保單及以「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」為被保險人的保單,死亡給付上限為200萬元(喪葬費)。

昨天協商通過版本,兒童保單部分,改為15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給付無效,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費,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的帳戶價值。利息計算則由主管機關另定。

金管會官員表示,每家保險公司利率不同,但未來這項利息應該會比郵局定存利率高。

至於以「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」為被保險人的保單,死亡給付從原本200萬元的喪葬費上限,改為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(目前為55.5萬元)。「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」文字,則比照刑法用詞,改為「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」。

目前兒童保單保費收入一年約一、兩百億元,投保人數至前年底為252萬人。業者指出,兒童保單死亡給付無效,只能退還保費,有助防堵道德風險。

【2009-12-24/經濟日報/B1版/基金理財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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