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刷卡 電話語音、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納均適用

【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
明(99)年1月1日起,繳稅成本要下降了。財政部表示,超商、電話語音及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,未來都免再負擔手續費,以現有納稅工具的繳稅案件比較,將有高達57%的案件明年起均不必再額外付費。

明年開始,繳納所得稅、營業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使用牌照稅還需要付擔手續費者,只有選擇信用卡繳稅的案件,全國全年近百萬件。財政部強調,由於信用卡繳稅的手續費是由各發卡銀行自行決定,其手續費率財政部無法干預。

在公庫法修正之後,財政部已正式將超商納入委託代收稅款的機構,因此過去民眾赴超商繳納稅款,超商會收取6元手續費的時代即將結束。

財政部指出,自99年開始,除採信用卡繳稅者,仍需付擔繳稅手續費之外,現有各式各樣的繳稅工具,都要由政府編列經費,由國庫負擔手續費

現有繳稅的工具共有六種,包括:親赴銀行臨櫃以現金或支票繳稅、自動櫃員機繳稅、利用繳稅取款委託書及約定轉帳繳稅、晶片金融卡繳稅、便利超商繳稅(限稅額2萬元以下),及以信用卡繳稅等方式。

財政部說,多數繳稅工具都不必負擔手續費,但是信用卡、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、電話語音轉帳繳稅,或至四大超商繳稅者,98年12月31日前,納稅人須自行負擔手續費十元或六元(超商),但99年1月1日以後,可以免付手續費。

根據財政部統計,使用六種繳稅工具繳納所得稅、營業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者,全國一年約計871萬件,總繳稅額1,568億元。明年起,唯一需負擔繳稅手續費的信用卡繳稅案件,一年約有97.9萬件,總繳稅額達310億元。

【2009-12-25/經濟日報/A19版/稅務法務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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