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記者呂雪彗/台北報導】
     行政院長吳敦義上週拍板,選定台北縣市松山、萬華、中和、三重等地5處國防部眷改土地,優先興建首批1,500~1,600戶社會住宅,預計將投資60~70億元,由中央提供國公有土地,地方政府直接興建,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將對外宣布。

     此外,內政部日前從政院撤回住宅法,未來將把社會住宅入法,明訂社會住宅政策,獎勵各縣市政府興辦方式予以法制化,除由中央提供國公有土地給地方興辦,並可排除國有財產法相關限制外,地方政府也可辦理區段徵收方式,採都市計畫變更,賦予地方政府開辦社會住宅法源。

    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上午將對外宣布首批社會住宅政策規劃內容。據了解,為兌現總統馬英九對弱勢聯盟承諾,於100年啟動社會住宅政策,選定台北縣、台北市先行試辦。為長遠計,不會都選眷改土地,包括國公有土地都納入考量,甚至與建商洽談利用去化空屋為策略。

     上週四(11日)江宜樺已向吳揆簡報社會住宅規劃內容,吳揆同意優先選定北縣三處、北市二處軍方的眷改土地,北縣三處一是位中和秀峰近南勢角捷運,另二處是位於三重;北市一處位於松山區總政戰局土地,另一處則是位萬華青年公園附近。

     相中眷改土地符合無地上物,交通便捷、且基地面積0.3公頃以上等條件,區位方整,規模合適。惟因眷改基金有800億元負債,中央必須有償撥用,約須支付國防部約30億元土地成本。興建成本初估也在30多餘億,官員說,地方政府先向銀行融資興建,收取租金支付本息方式應可行。

     首批社會住宅規劃三種房型,包括實坪8、16、24坪等三種,約可興建1,500~1,600戶,其中8坪房型約佔3成左右,租金不排除打折。入住對象不限只有中低收戶的弱勢戶,還包括北上求學的學生,及北上就業的單身青年等對象。

【新聞來源:中時電子報】2010.11.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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