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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車主都有這樣的經驗,在買車、驗車或換發行照時,監理單位會要求車主提供強制險投保證明。強制險到底是什麼?有沒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?

國泰產險車險部經理孫騰敏表示,強制險是政府為使交通事故受害者,能夠迅速獲得基本保障,而於民國85年完成立法、於民國87年起實行的一項政策性保險。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及維持強制保險的有效性,車主於投保強制險後,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,才可以要求終止強制保險契約:

1. 汽(機)車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、註銷、停駛且牌照已向監理單位辦理繳存。
2. 汽(機)車報廢。
3. 汽(機)車因過戶且新車主已投保強制險致發生重複投保。

由於強制險賠付之範圍有限,僅給付受害者最基本的賠款金額(分傷害、殘廢以及死亡三部份),對於車禍受害者的財物損失以及工作損失皆無賠償;另依現行法院判賠經驗,車禍死亡案件之平均賠款金額達450萬之多,扣除強制險160萬賠款後,平均加害者仍需負擔290萬之理賠金額,對於一般民眾來說,是一筆相當大的負擔。國泰產險建議民眾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,加強體傷及財損兩部分保障,投保金額以每人傷害300萬元、事故總和無限額以及財損保額30萬元為基本投保建議。

此外,強制險是保障因交通事故所造成受害者之人身傷害,其中交通事故指「車對車碰撞之交通事故」,但像是汽車跌入山溝、機車騎士雨天路滑摔倒、撞電線桿等「單一交通事故」(或稱一車事故),並非強制險的理賠範圍,所以建議升級加保「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」,保障駕駛人本身也能夠在單一交通事故中同樣獲得充分保障。若對本商品或服務有任何詢問,請洽國泰產險免費服務電話:0800-036-599網址:www.cathay-ins.com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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